鹽城市人事局
鹽城市旅游局
鹽人通[2010]47號
關于印發《2009年度全市旅游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考評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局、旅游局,市直各旅游單位:
根據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09年度市政府行政獎勵計劃的通知》(鹽辦發【2009】85號)精神,現將《2009年度全市旅游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考評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2009年度全市旅游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考評辦法
鹽城市人事局 鹽城市旅游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旅游工作先進集體
和先進個人考評辦法
一、考評對象
(一)先進集體
各縣(市、區)旅游主管部門、旅游景區(點)、旅游星級飯店、旅行社及其他旅游單位。
(二)先進個人
市及縣(市、區)旅游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旅游景區(點)、旅游星級飯店、旅行社以及其他旅游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二、名額分配
先進集體15個,其中:各縣(市、區)旅游主管部門及市旅游主管部門相關處室4個;旅游景區(點)3個;旅游星級飯店4個;旅行社及其他旅游單位4個。
先進個人30名,其中:市及縣(市、區)旅游主管部門8名;旅游景區(點)8名;旅游星級飯店7名;旅行社及其他旅游單位7名。
三、考評內容和標準
(一)先進集體
1、縣(市、區)旅游主管部門。依據全市目標任務績效考核單項工作先進獎旅游業考評標準進行考評。
2、旅游企(事)業單位。旅游景區主要考核規模、質量和創建國家AAA級以上景點、省級鄉村旅游示范點、重點項目建設情況;星級飯店分四星級以上和三星級以下兩個層面,主要考核規模、質量和星級復核情況;旅行社主要考核規模、質量和地接游客量、參加市重要旅游活動情況。同等條件下,被評選為2009年度鹽城市“十佳旅游景區”、“十佳旅游星級飯店”、“十佳旅行社”的單位優先推薦表彰。
(二)先進個人
先進個人的基本標準是: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旅游事業,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愛崗敬業,成績突出,有較為廣泛的群眾基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優先推薦:
1、承擔的主要工作受到上級機關表彰獎勵的人員;
2、在景點建設、飯店建設、市場開發、招商引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人員;
3、各類技術業務骨干;
4、勤奮敬業、成績顯著、群眾公認的管理人員、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四、考評方法和程序
(一)組織領導
成立市旅游工作考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考評工作。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旅游局。
(二)申報程序
旅游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選按照自下而上程序逐級審核推選。縣(市、區)屬旅游單位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申報材料,須經當地人事部門、旅游主管部門審核把關,由當地旅游主管部門集中上報市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直單位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申報材料直接報市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
1、先進集體:參評單位對照考評內容和標準進行自評申報,上報推薦表(一式3份)以及工作總結、有關證明等申報材料(一套)。原則上每縣(市、區)推薦的旅游先進集體總數合計不超過2家,縣(市、區)旅游主管部門先進集體由市旅游局依據全市目標任務績效考核單項先進獎旅游業考評結果推薦。市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核查和預審,提出建議名單報市旅游工作考評領導小組審定。
2、先進個人:縣(市、區)、市直單位按照考評標準要求組織推薦上報。原則上市直一個單位可推薦1人,每個縣(市、區)可推薦3-4人(分不同類型)作為建議人選。市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評內容和標準要求,對推薦建議人選進行考核,產生初步人選后報市旅游工作考評領導小組審定。
3、申報時間:2010年2月23日前報市旅游工作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旅游局)。電話:86662434、88192434,聯系人:王常江。
附件一:先進集體呈報審批表
附件二:先進個人呈報審批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