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旅游局
盐市旅[200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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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旅游局关于转发〈省政府
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大风天气防范
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旅游单位:
现将《省旅游局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大风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苏旅传发[2009]29号)转发给你们,请即贯彻落实,确保全市旅游安全无事故。
盐城市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内部传真电报
发电单位:江苏省旅游局 签发:张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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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编号:苏旅传发[200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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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
大风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大风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接到通知后,望各单位将通知精神和要求尽快传达到相关单位,切实做好强降雨大风天气防范工作,确保旅游安全无事故。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大风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电
等级 特急·明电 苏政传发[2009]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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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强降雨大风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气象局预报,4月18日至20日我省自西北向东南将有阵雨或雷阵雨,19日受江淮气旋影响有大雨大风天气,局部地区暴雨,并伴有偏南转偏北大风,风力陆上5-7级,江河湖面6-8级,苏北沿海海面8-9级。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做好强降雨大风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应急办函[2009]2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密切跟踪天气过程,及时滚动预报。气象、宣传、水利、安监、海事、交通和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利用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特别是确保农村、海上等预警薄弱环节信息发布畅通,认真做好强降雨大风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及防范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醒各地和各企事业单位及时做好防范准备,提高公众防范应对意识。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防范措施
要加强对堤防、水库等各类工程的巡查,尤其是做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积极安排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确保防洪安全。要严密防范次生灾害,做好城市隧道、立交桥、低洼地段防洪以及滑坡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积极防范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做好农田清沟排渍,同时防止田间湿度过大诱发病虫害。工矿企业和交通运输、海事、铁路、民航等单位要根据天气变化,切实落实措施,防止引发事故灾难,确保安全运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值守应急,保障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严格按规定迅速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要认真落实预案要求,及早安排必要的抢险人员和物资,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抄送:省委办公厅、宣传部、省军区、省武警总队。